2018年12月25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3571号公告,发布修订《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三条的草案。制定氟甲磺氯霉素在龟鳖目“肌肉(含皮)”的残留容许量订为0.3ppm等。
评议期60天。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4723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