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WTO通报了国家质检总局提交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 》,该通报评议期至2017年11月11日。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草案)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进口及监督管理、第三章食品出口及监督管理、第四章风险预警、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六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草案。
附件: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