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饮料、焙烤食品和乳制品等7类食品6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 抽检饮料5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本次抽检的饮料主要包括纯净水、其他瓶(桶)装饮用水、天然矿泉水、固体饮料、茶饮料、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其他蛋白饮料(植物蛋白、复合蛋白)、碳酸饮料(汽水)、其他饮料。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品质指标、重金属指标、非食用物质以及食品添加剂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等31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