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监督函〔2013〕20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52165424
电子信箱:zqyj@cfsa.net.cn
具体信息参见网址http://www.moh.gov.cn/mohwsjdj/s3594/201303/c6a81675837442599c9fc0cd3856726e.shtml
卫生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