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向部门、行业和社会广泛征集年度立项建议,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委拟订了《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以基于风险原则和增强可执行性为目的,优先制定、修订风险防控急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2项。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秘书处。 传真:010—68792408
具体信息见网址:http://www.nhc.gov.cn/sps/s7891/202106/6a9fa7fe812245dbb45c2e9e7d90d5a4.shtml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