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

时间:2019-10-30 05:15:14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djjxk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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