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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令》部分修改草案
时间:2017-02-08 00:47:08  
 

来源:食品伙伴网
    2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7-36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新设违反钠含量比较标识相关罚款征收条款及分级收缴标准等。
    1.未进行钠含量比较标识(含电子标签在内)或在钠含量比较标识事项中标识与食品卫生法第11条规定的营养标识的钠值不同时,将给予100万韩元罚款;
    2.图案及电子标签中违反其他钠含量比较标识方法的情况将给予10万韩元罚款。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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