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组织制定的《含乳饮料》国家标准中,拟对未杀菌型(活菌型)发酵型含乳饮料(含乳酸菌乳饮料)和未杀菌型(活菌型)乳酸菌饮料调整乳酸菌活菌数指标。
现行的QB1554《乳酸菌饮料》行业标准和GB16321《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规定:出厂时,乳酸菌数≥1×106cfu/mL;销售时,有活菌检出。而根据有关专家的报告,乳酸菌活菌数达到1×105cfu/mL以上,才能起到有效促进人体消化、抑制肠道有害菌的生存,增强人体免疫力的作用。
因此,《含乳饮料》国家标准起草组专家提出了两个观点,一是从科学的角度出发、从与灭菌型的区别点出发,将乳酸菌活菌数定为≥1×105cfu/mL,这样也有利于企业间产品的差异化及价格的差异化。另一个观点是考虑到先行冷链销售体系的不完善,仍维持现行的“出厂时,乳酸菌数≥1×106cfu/mL;销售时,有活菌检出”。
考虑到标准制定对企业、对消费者的利益关系,因此标准课题组希望就活菌数问题,广泛听取意见,请于2006年5月30日前将意见返回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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