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 蚌肉多糖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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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肉多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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