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港食物安全中心
《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规例》)规定,预先包装食物须标示食物的配料,以及表列能量及七种核心营养素,即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钠和糖(即“1+7”)的含量,而各类营养声称亦受到规管。预先包装食物须标示各种配料,如食物含《规例》附表3第2(4E)条所指明的致敏物,亦须在配料表上标明。
为确保食品符合《规例》,食物安全中心一直有抽取预先包装食物的样本作检测,其中包括检测营养素含量。由2012年1月的检测结果开始,中心每月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检测结果,包括营养素标示值与检测结果有差异的样本详情。
营养标签
营养资料标签制度之营养素含量检测结果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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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食品样本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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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样本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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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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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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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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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包括“1+7”内全部或不同组合的核心营养素
#营养素标示值与检测结果有一个或以上的差异
不符合样本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