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规范用于食品的消毒剂原料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经研究制定了可用于食品的消毒剂原料名单(暂行,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下列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们,截止日期2009年8月5日。
联系人: 李新武
电子邮件:lxwcdd@sina.com
联系电话、传真:87779905
二○○九年六月五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