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中国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电、水、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监管,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
记者7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新发布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指导意见》中,加强对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被列为“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部门11项工作重点之首。
目前,中国正在推进市场化取向,同时考虑到各方面承受能力的渐进式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利用价格政策促进环境保护也成为“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的新亮点。中国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加大环境保护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执行环境保护价格政策的行为,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
“十一五”期间,中国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还将加强非资源性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按照促进发展、注重公平、合理成本、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铁路、民航、通信等垄断行业价格行为,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收费问题入手,加强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房地产价格、物业管理收费和殡葬收费等的监管,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这份指导意见,“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提高突发价格异常波动应对能力,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价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