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食品业界并不平静,因食品标准问题引发一件又一件“新闻”。
◆“新闻”不断
今夏,部分地方工商行政部门对“鲜橙汁”和“鲜橙汁饮料”的“鲜”字提出质疑;最近来自全国牛奶主产地的行业协会的专家也在北京召开研讨会,对“鲜奶”的“鲜”字应不应该“砍掉”进行研讨。从而引发了对“鲜”字的大讨论。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1月16日,河南省平顶山市的一消费者一纸诉状将某品牌奶粉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告上法庭,称该公司生产的一种奶粉标示名称不符合国家标准、疑用大豆替代牛奶作主要原料却未在产品标签上明示,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该消费者还对该产品未标注“配方奶粉”进行质疑。据悉此案不日开庭审理。
◆为什么众多的企业热衷于打“鲜”字牌呢?
首先,利益驱动使然。果汁、果汁饮料及牛奶因其丰富的营养、良好的口感,颇受消费者青睐。但,目前我国饮料市场、牛奶市场竞争激烈,这种竞争表现在企业之间、品牌之间、品种之间以及品种内部。面对众多的饮料和奶制品,消费者除了看中品牌以外,恐怕带“鲜”字的产品最能吸引他们的眼球,这反映在超市里的“鲜果汁”、“鲜牛奶”最好卖。这就是为什么企业纷纷热衷于在自己的产品前冠以“鲜”字的最好解读。
跟“风”也是重要原因。一些企业本不想在自己的产品上加“鲜”字,但看别人在加,自己也不得不加。北京一家著名果汁企业高工的讲话,真实地反映了这部分企业的心态,她说,当初大家争相打“鲜”字牌是因为攀比的关系,谁如果不打这张牌就有可能被消费者淘汰。明年10月1日以后,大家都不打“鲜”字牌了,企业反而松了一口气。
由于“鲜”字产品不鲜,它们全都经过加热杀菌,有的还经过浓缩—冷冻—复原—调配加热,其营养成分或多或少的受到了破坏,已经不“鲜”了,因此受到了执法部门的质疑。而在前述投诉案中未明示“配方奶粉”字样,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案未了)也受到消费者质疑。凡此种种,均使企业受到一定损失和伤害,企业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认真学习、贯彻食品标签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的激烈竞争,标签已成为公平交易、商品竞争的一种重要形式。食品标签的作用可归纳为:引导、指导消费者选购食品;促进销售;向消费者承诺;向监督机构提供监督检查依据;维护食品制造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近日发布的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准通则》和GB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以及《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规范了我国食品标签,使我国的食品标签管理全面地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新标准的最大特点是进一步强化了食品标签的真实性,不允许利用产品名称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欺骗消费者。
新食品标签及《实施指南》的另一特点是可操作性强,标签设计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在书中都有答案。如最近因“鲜”字引起的风波。在《实施指南》中明确指出:“‘鲜牛奶’、‘纯鲜牛奶’、‘鲜橙汁’之来的名称……,是商业炒作的误导名称。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美国联邦法规101部分·食品标签——§101.95规定:‘新鲜’一词用语食品标签或标示上,意指该食品是处于生的状态,并未经冷冻或任何形式的热处理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防腐处理。”“‘鲜奶’的标准属于应该是‘生鲜乳’,国际标准称‘原乳’。‘生鲜’的含义是新鲜,不经过任何加工。”“‘纯鲜牛奶’的误导错误是一个‘鲜’字,如果不在生鲜牛奶中添加辅料,只经过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二次灭菌,可以称纯牛奶。”“‘鲜橙汁’、‘鲜橙汁饮料’的误导也是一个‘鲜’字。橙汁是从橙子中榨取或浸取的汁液,必须经过热加工(杀菌)才能作为商品投放市场。经过热加工的橙汁,风味起了变化,有些维生素含量降低了,失去了鲜的意义,不能称‘鲜橙汁’或‘鲜橙汁饮料’。”由此,不 难看出只要我们认真学习标准和指南,就可以避免一些低级错误的发生。
我国已经加入WTO,大量的预包装食品要出口。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为了适应国际贸易需要,食品 标签的标识内容必须要与国际或有关国家的规定接轨,否则我们的预包装食品就不可能占领国际市场。
食品标签实际上就是食品的说明书,一幅流动广告,它承载着食品制造者对消费者的承诺,关系到消费者的知情权,传递着企业对消费者的真情。一张小小的食品标签,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对规范食品市场有序竞争,使自己的产品能顺利地进入国际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希望广大饮料企业能从“鲜”字引发的问题中汲取教训,认真学习新食品标签法规,贯彻新食品标签法规,善待食品标签。